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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冀联集团 来源: 日期:2019/10/11 11:34:21 人气:1388

更好的做好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批准,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委托我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适用、择优”为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服务岗位

2.招聘人数6

3.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宣传、咨询和政策研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走访、需求统计,信息收集录入等事项;开展日常教育,社区服务、心理风险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电子定位监管;法律文书和表薄册的填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

4.岗位要求

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服务、吃苦耐劳、遵守纪律、能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专业不限,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经验人员;

5.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服务人员工资薪酬执行石家庄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应发工资中扣除。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通过集团官网及集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文章底部下载《岗位申请表》,填写、打印并贴照片。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6号河北进出口大厦2楼209室(省广播电视大学对面)。

乘车路线:市内乘111路、34路、4路公交车至省电大站下车。

提交材料如下:

★《岗位申请表》1份,贴1寸照片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其他材料(如专业资格证)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周一至周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对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年龄、职业状态、家庭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

4.报名咨询电话

0311-67797696;87833593

(三)

1.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按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于全部面试结束次日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4.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集团官网上进行公示。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对面试、政审、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集团官网公示3天。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制派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由新华区司法局安排具体工作。拟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由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4.请在《岗位申请表》上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同时确保招录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5.此公告由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中介费,求职者如遇违规收费现象,请拨打投诉电话:0311-87017616。

岗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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